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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行人等非机动车闯红灯肯定是错误的行为,但如果他们闯红灯被撞了,机动车一方要不要赔他们钱呢?
在过去,机动车都是要赔钱的,而且交警在判责的时候会倾向于让机动车一方多负责任。这种判罚原则,很多人觉得不公平,凭什么明明是行人违法,车主还要赔钱呢?
所以,前几天浙江一名男子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住院,向车主索赔,被交警霸气怼回的视频,刷屏网络,因为实在是太解气了。
交警霸气灵魂拷问三连击:
1. 你为什么要闯红灯呢?
2. 撞到人为什么一定要承担责任呢?
3. 为什么要负责任,你拿法律依据出来。
最终,电动车主自负医药费,并赔偿了机动车的损失。
对于行人闯红灯被撞,网络上群情激奋,主流看法是:行人闯红灯严重违法,撞了白撞,机动车不应担责。
但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哪怕是行人全责,机动车也应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照顾行人这个“弱势群体”,机动车承担的责任不止多10%,远高于实际责任,而且机动车有保险,行人无保险,大部分时候,交警都直接让机动车认全责算了。
前几年,甚至出现过机动车在路口等红绿灯,电动车逆行+闯红灯+醉酒直接撞在机动车上导致死亡,机动车还要赔钱的极端案例。
这样严重偏袒行人的法律是否合理呢,很合理,至少曾经很合理,我下面给大家解释为什么。
首先,大家要明确一点,一切的交通法律法规,都是以让社会更和谐,车祸数量和死亡人数更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有保障为最高目的进行制定的。
在过去,中国很穷,机动车非常少,非机动车和行人非常多,小汽车在中国是个新鲜事物,大家都不懂交通法规,而买得起汽车的人,非富即贵。
所以,在小汽车数量激增的前期,不守规矩的大多数是汽车,乱闯红灯、酒驾,当年那都是非常普遍的行为,最近狠抓好几年,才算扭转了司机们的观念。
而在道路上,汽车是天然的强者,行人是天然的弱者,当发生严重车祸时,如果是汽车全责,通常是行人死亡,如果是行人全责,通常还是行人死亡。
如果按照绝对公平的原则,行人闯红灯,撞死就白死的话,那机动车闯红灯,撞死人为啥就最多判刑3年呢,应该直接枪毙啊。
不管是机动车还是行人,闯红灯都有罪,但是罪不至死。
行人闯红灯,汽车没有直接撞死行人的权利。汽车闯红灯撞死人,法院也没有直接判车主死刑的权利。
当汽车在路边违停的时候,行人如果剐蹭、损坏违停车辆,那是要照价赔偿的,因为汽车违停不代表失去了车辆的财产权,不是说车辆违停就砸毁无罪的。
同样,行人闯红灯违章,也不可能说就此失去了生命权,任人处置,撞死无罪。
大多数网民都支持行人违章,撞死无责。但是如果真这么实行的话,社会马上就要乱套。
千万别高估司机的道德,这些年司机违章撞人后为了少赔钱,故意把人碾死的案例那是屡见报端。如果你突然告诉他们,只要行人违章被你碰到,你就对这个人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那很多本来司机会刹车避让的情况,他们估计就直接撞过去了,尤其是那些带商业保险的泥头车和出租车,看到绿灯猛踩油门,管你旁边有没有人。
所以,法律故意偏袒行人,会对机动车形成一种威慑,天生多承担10%的责任,撞死人的话赔偿金大概百万左右,10%大概是10万元,保险负责其中9万,车主自己只承担1万。
我不觉得这很过分,就算行人违章了负全责,他毕竟也死了,违章罪不至死。大家都有违章的时候,车主有本事十年别扣一分,否则没资格指责行人。
这一万元虽然不多,但是足以形成威慑,很多机动车主碰到行人能避则避,尽量不引发车祸,显著降低了事故的数量和死亡人数。
随着这一法规的多年贯彻落实,全中国人都已经形成了这么一个思维:汽车碰到人了,不管怎么样都要赔钱。
这又带来了新的问题。
越来越猖狂的电动车
在多年以前,汽车和行人相撞,绝大多数都是汽车的责任,要么是超速,要么是闯红灯,要么就是酒驾。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中国汽车已经不是一个稀罕物,而成为一种常见物品,走进了千家万户。车主和行人一样,都是普通人,安全驾驶也逐渐的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知识,在汽车和行人的车祸中,机动车一方违章的比例越来越低。
取而代之的违章主力军,是电动车,在人车相撞的事故中,电动车违章的比例越来越大。现在电动车甚至已经成为了马路上的黑恶势力,逆行、闯红灯、随意变道,想干嘛就干嘛。
行人不敢走的地方,电动车统统敢走,连大货车的道都敢抢,闯红灯更是常规操作,害了自己的性命,还害得机动车主赔钱。
在左转绿灯,行人红灯的情况下,这位电动车主带着孩子,肆无忌惮的闯红灯,瞬间出现在车主视野,急踩刹车也没用,汽车根本来不及避让。
而更多的时候,因为避让行人已经形成了车主的本能,突然出现的违章行人会导致车主受伤严重。
有时候,甚至会导致车主的死亡。
最可怕的是,机动车不会轻易闯红灯,就算闯了也会意识到自己是在犯严重的错误,但是非机动车闯红灯,哪怕被抓住了,也不认为这是个什么大事。
到近几年,人车相撞事故中,非机动车占主责的比例越来越大,已经成为车祸的主要原因。
我上面说过,交通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是以降低车祸数量和死亡人数为最高目标,当偏袒行人的法规导致非机动车开始肆无忌惮时,这一法规实际上是在增加车祸数量和死亡人数。
为了拨乱反正,从今年开始,交警部门开始逐渐增大对行人违章的惩处力度,2019年6月19日,杭州出现了历史首个行人主责的判决案例。
随后,全国范围内,行人主责甚至全责,乃至于反过来还要赔偿机动车损失的判决案例,开始大批量的出现。
而在以前,哪怕是行人全责,机动车都是要赔钱的。突然出现如此之大的执法风格扭转,很明显是要刹一刹非机动车随意违章的歪风邪气了。
行人是弱者,真是非死即残的重大车祸,法律可以关照你,可以让机动车出于人道主义赔点钱。
但是如果是财产性损失的普通车祸,行人和机动车同权同责。
去年轰动全网的三轮车撞宝马的案例,三轮车全责,交警和稀泥减少了三轮车的赔偿责任,三轮车主依然不满意,公然对记者说:“你那么有钱还要我赔,上次我撞一辆保时捷都没赔这么多”
再这么惯下去,下次这三轮车连人都敢撞。
大部分行人,根本没有交通法律意识,甚至有人被记者当街采访时,光明正大的闯红灯。
被电视台播出后,当地交警大队,直接把这个人抓到了警局,让他当众看自己的违法视频。
旁边的女民警其实受过专业的训练,不管多好笑,她都不会笑,除非忍不住。
从目前的种种迹象看,从2019年6月开始,对非机动车违章的处罚力度突然加大,行人违章,该负什么责任就负多少责任,违章全责的行人倒赔机动车钱这种在以前看来不可思议的判决,如今也开始批量出现。
修正执法方针的目的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减少车祸的数量和死亡的人数,谁成了违章的主力,车祸的源头,那就打击谁。
在城市道路上行人称王,电动车称霸的时代过去了,只要车祸无论青红皂白都让机动车赔钱的时代也过去了。从2019年6月开始,如果交警认定行人全责,那么你不仅医药费自理,甚至还要倒赔机动车的车损。
记住了,从这个月开始,千万别再乱闯红灯了,行人从此无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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