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妇女报
2017年3月29日21时许,李倩在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电间总机房值夜班,不料,在通往卫生间的走道上,却潜伏着一名图谋不轨的男子。虽经竭力反抗,男子性侵未遂,但李倩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更意外的是,人社局不认为这是工伤,
理由为: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
律师看法:
本案中,李倩在工作时间值班时去卫生间的走道上遭受聂某的暴力性侵,其受侵害的地点属于履行工作职责的合理活动范围,可以认定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延伸,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实行的合理行为导致受伤应当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范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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