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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归税”已开始,2019年不缴纳社保的企业该如何处理?

“社保归税”已开始,2019年不缴纳社保的企业该如何处理?

订阅 2019-6-6


      社保、纳税,这两者一直是企业非常关注的话题,这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保入税后,社保变成了税的一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保变成了逃税行为,严重的将构成逃税罪。

因此存在以下情况的企业要注意了:

1、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 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基数的公司,各公司的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有存档,只要查询对比后,差异过大就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2、劳务派遣等用工多的企业这类型企业由于用工基数较大,本来就是税务局的重点关注对象,入税改革后,这类公司的工资表信息、个人所得税信息、社保申报信息以及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等,都将由一个部门来核查,如有问题更容易暴露。

3、拒交社保费的企业以前社保经办机构检查到企业少缴社保费用或应缴未缴,也没有办法,但现在不一样了,社保的征收已经归入地税机关专管了。地税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和专业税收团队,同时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面对社保入税的新政各企业想好应对之策了吗?

当我们都意识到变革发生之时,企业要怎么才能最大限度优化人力成本结构呢?其实,各企业可以通过降低社保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来减少企业用工成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优化员工结构

即企业在聘用员工时可以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考虑录用劳动法规定不用企业缴纳社保、或有政策补贴优惠的员工种类,比如非全日制用工、退休人员返聘等。

同时,为了降低企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伤法律风险,企业可以考虑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这样,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发生工伤时,可以由商业保险来分担风险。

2、优化薪酬结构

案例——提高福利降工资

小王的公司有员工300多人,未给员工提供工作餐,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为员工提供三餐,每人每天只需要缴纳5元钱,但每人每月工资要降低500元。为此,员工个税基数降低了1000元,同时全年少交社保近55万。

上述案例,本质上是以调整“个人缴纳社保基数”和“单位缴纳基数”来降低应缴的社保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操作时要与新个税法的规定相协调,不要因为过度追求减少社保缴费基数而造成员工缴纳的个税过高。

3、优化用工方式

指企业可以将独立作业或者部分职能外包或者内包出去,外包比较常见,如人力资源、技术开发等,现在也出现法务外包的趋势。

案例:SF快递

截止2018年3月的数据显示,SF全国拥有20多万员工,经过估算,社保入税后,SF每年要给员工补缴的社保费与其2017年的净利润相差不多。

SF对此的应对方式是要求员工离职转个体承包经营,由快递员自行交社保,虽然戏称“快递承包所有制”,但这种新型用工方式可能会在未来成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工常态。

社保规范是大势所趋,各企业对于即将来临的社保新政,不要慌乱,只要按照国家要求坦然应对,更多地从企业内部实际需求入手,相信合规合法的税收政策会让企业得到更加稳固和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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